星期四請了一天的假.因為要去律師樓那裡辦理股份轉讓.拖了二個半月才把事情解決掉.但心裡的石頭也就放下了.
但今天早上在上班的路上接到老媽的電話.每回老媽主動打給我通常都沒什麼好事.因為我通常每個星期六或日都會打電話回去的.
上個星期老媽跟我說她又要跟團去玩了.上回自己參加台中廣播的澳洲之旅還不錯,現在又聽到有辦阿拉斯加的郵輪行.所以又想去玩.我是叫老媽去玩後順便飛來NEW YORK來找我呀!!!!
今天老媽打來,我想一定是要說旅行的事情.果然沒猜錯,而老媽說她可能不會來,但變成我要回台灣一趟.
啥!!!為什麼呢???
原來是老爸的遺產終於可以過戶了.老爸都已經離開二年半了....國稅局到現在才整個查好.聽老媽什麼都查,連股票什麼一個都沒放過...所以才會用這麼久呀!!!!
而我當初回來美國時所辦的印鑑證明都已經過期了.所以我必須回台灣再辦一次.再加上我已經離境二年了,所以我已經被除籍了.我要回去一趟才能復籍.
但我回去並不是要繼承而是要拋棄繼承的呀!!!這是我們子女在老爸過世那天就說好的...反正老媽還在就給老媽好了.
但最近我真的抽不出時間來呀!!!八月十三號開始US OPEN就要開始.店裡會很忙.....而老媽子又在八月六號到十六號又不在....那我只剩下二個星期的時間....而店裡要忙到九月中了....我真的怕到時候時間來不及呀!!!
後來跟老媽掛完電話後....我就上網去查.看是否我可以在這裡的台北文化經濟處辦理授權書及拋棄書等等...問了果然那裡都可以辦的...但文件都要在那裡簽過而他們也會幫我證明.那麼文件也是有法律效用的.
那另一個頭疼的問題是戶籍的問題.我跟辦事處的小姐問過說我已經超過二年沒回台灣去了.我想我的戶籍已經被除掉了.那小姐跟我說我只是被遷出,不是除籍.被除籍的情況是死亡了才會被除籍的呀!!!只要我在台灣出生,有台灣的護照就可以了...而且叫老媽去申請戶籍全戶.那麼我的名字還是會在上面的.
我上網查了一下,為何繼承一事需要戶籍滕木.那是因為看這個才能知道大家的關係以及有幾個子女可以繼承這個遺產.
我想到之前也是超過二年多才回台灣去.而我去辦健保時先去辦一份戶口證明.而我名字還在上面.接著到鄉公所去辦健保時才被告知我已經被除戶了.我還要去辦除籍再復籍.很麻煩呀!!!
今天晚上還需要再打電話回去.請老媽去代書及戶政事務所問清楚一下.....看情況如何再決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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